Case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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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福建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2026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福建省本次高考加分政策调整主要有两方面:
(一)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从2021年起从10分调整为5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
(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21年起从10分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其中2021年至2023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2024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2026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除福建外,多地已经宣布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安徽
2020年9月,安徽发布高考加分政策调整:自2022年起,取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其中便包括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安徽省省属高校招生。
江西
2019年12月17日,江西省印发《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实行3年过渡期,即2020-2022年过渡期内加5分不变,自2023年开始不再加分。
辽宁
2020年1月,辽宁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辽宁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也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方面,喀左、阜新、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天津
天津市则将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照顾调整为优先录取。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消息,自2023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的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山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消息,山东高考在2017年便取消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
多地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进行规范
此外,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等多个省份也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进行进一步规范,缩减加分分值或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例如,湖南要求,自2023年高考起,对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即具有湖南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且连续3年实际就读的考生,方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加分,不符合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统一”要求的考生,不享受该加分政策。
为什么取消少数民族加分?
在山东和安徽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后,有关部门的解读是:在山东、安徽等省,没有民族自治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般为民族村、民族乡,且数量不多。
统计数据显示,山东省只有5个民族乡镇,365个民族村居;安徽省也只有10个民族乡(农场),135个民族村。即便是民族乡、民族村,少数民族人口整体占比并不高,有的民族乡、民族村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还不到30%。
陕西省高考照顾政策(2020年)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时符合多项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5分投档;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上述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第四十八条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第五十条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十一条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十二条 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照顾政策中的“同等条件”涉及高考成绩的,在梯度志愿模式下,考生总分相同即为同等条件;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为同等条件。
以上内容摘自《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具体请以高考当年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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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关于“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方案发布”的信息上了热搜。为破解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难题,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明确了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并适当活动;减少儿童使用电子屏幕产品时间;学校避免提供高糖、高脂、高盐等食物;中小学生保证每周至少3小时高强度身体活动等重点任务。
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发〔202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体育局、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团委、妇联:超重肥胖已成为影响我国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为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工作,有效遏制超重肥胖流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等6部门制定了《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20年10月16日
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儿童青少年膳食结构及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加之课业负担重、电子产品普及等因素,儿童青少年营养不均衡、身体活动不足现象广泛存在,超重肥胖率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已成为威胁我国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儿童青少年期肥胖会增加成年期肥胖、心脑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等慢性病过早发生的风险,对健康造成威胁,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为积极防控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部署,按照《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以提高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和素养为核心,以促进儿童青少年吃动平衡为重点,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推进家庭、学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密切协作,大力普及营养健康和身体活动知识,优化儿童青少年体重管理服务,建设肥胖防控支持性环境,有效遏制超重肥胖流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二、防控目标
(一)全国目标。以2002-2017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为基线,2020-2030年0-18岁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70%,为实现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零增长奠定基础。
(二)分地区目标。根据各地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现状,将全国各省(区、市)划分为高、中、低三个流行水平地区
2020-2030年,高流行地区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80%,中流行地区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70%,低流行地区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6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家庭责任,充分发挥父母及看护人作用。
1.帮助儿童养成科学饮食行为。强化父母及看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父母及看护人营养健康素养,使其能够为孩子合理选择、搭配和烹调食物,保证食物多样化,减少煎、炸等烹调方式,控制油、盐、糖的使用量,避免提供不健康食物,减少在外就餐。培养和引导儿童规律就餐、幼儿自主进食行为,教育儿童不挑食、不偏食,学会合理搭配食物和选择零食,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分别负责)
2.培养儿童积极身体活动习惯。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提倡家长与孩子共同运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促进运动日常化、生活化。培养儿童青少年运动兴趣,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经常锻炼习惯,减少儿童使用电子屏幕产品时间,保证睡眠时间。(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体育总局分别负责)
3.做好儿童青少年体重及生长发育监测。父母和看护人要充分认识超重肥胖的危害,定期为孩子测量身高和体重,做好记录,并能根据相关标准对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进行评价,必要时及时咨询专业机构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全国妇联分别负责)
4.加强社区支持。依托村(居)委会组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家庭、社区食堂和餐饮单位开展膳食营养和身体活动的咨询和指导,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科普讲座,提高父母和看护人的实践操作能力,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母乳喂养支持性环境建设,推动全面落实产假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单位建立母婴室。(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全国妇联分别负责)
(二)强化学校责任,维持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
1.办好营养与健康课堂。将膳食营养和身体活动知识融入幼儿园中小学常规教育。丰富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学习的资源,在国家和地方各级教师培训中增加青少年膳食营养和身体活动等相关知识内容,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指导能力。各地各校要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在校就餐等工作,有计划地做好膳食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正确认识儿童超重肥胖,避免对肥胖儿童的歧视。(教育部牵头,国家卫生健康委配合)
2.改善学校食物供给。制修订幼儿园和中小学供餐指南,培训学校和供餐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聘请营养专业人员。优化学生餐膳食结构,改善烹调方式,因地制宜提供符合儿童青少年营养需求的食物,保证新鲜蔬菜水果、粗杂粮及适量鱼禽肉蛋奶等供应,避免提供高糖、高脂、高盐等食物,按规定提供充足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对学生餐的营养与安全进行监督。(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分别负责)
3.保证在校身体活动时间。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将体育成绩纳入中考等考核。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节课间休息并进行适当身体活动,减少静态行为。保证幼儿园幼儿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的天气情况下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保证每周至少3小时高强度身体活动,进行肌肉力量练习和强健骨骼练习。(教育部牵头,体育总局配合)
(三)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优化体重管理服务。
1.加强孕期体重管理。将营养评价、膳食和身体活动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妇营养筛查和干预,促进孕前维持适宜体重、孕期定期监测体重,预防孕期体重过度增加或增重不足。(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全国妇联配合)
2.加强儿童青少年体重管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加强母乳喂养、辅食添加等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知识普及、技能指导和个体化咨询,定期评价婴幼儿生长发育状况。加强幼儿园和学校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校医或保健教师配备和能力建设,做好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监测,及时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分别负责)
3.加强肥胖儿童干预。指导支持学校和家庭通过合理膳食、积极身体活动和心理支持对超重肥胖儿童进行体重管理。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求为超重肥胖儿童提供个体化的营养处方和运动处方。肥胖合并疾病的儿童应当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专业治疗。(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教育部配合)
(四)强化政府责任,加强支持性环境建设。
1.加强肥胖防控知识技能普及。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健康课堂等平台,加强科普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创新科普宣传方式,积极开发使用多种形式的宣传载体,广泛传播中国居民膳食指南、身体活动指南、儿童肥胖预防与控制指南相关健康知识,因地制宜,向全社会普及科学的、可操作的肥胖防控技能。加强科普宣传监管,避免误导性信息传播。(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分别负责)
2.强化食物营销管理。推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规范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强化婴幼儿辅食生产营销管理。制定完善部门规章,对高糖、高脂、高盐食品,加强食品标签管理,不鼓励针对儿童的营销及食品包装中使用吸引儿童的图片、描述和外形设计。(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3.完善儿童青少年体育设施。加强社区儿童青少年活动场所、健身步道、骑行道、体育公园和多功能运动场地的建设。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儿童青少年开放,支持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儿童青少年开放。鼓励运动场所为儿童青少年免费提供充足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体育总局、教育部分别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对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重要意义的认识,将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协调机制,强化组织实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大力宣传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和掌握膳食营养、身体活动及支持性环境对超重肥胖的作用和影响,营造有利于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的社会氛围。
(三)统筹各方资源。将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身行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有效整合资源,鼓励专业技术机构、学协会等社会组织、企业等积极参与,提高行动保障力度。
(四)加强监测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测评估办法,适时组织开展监测评估,促进工作落实。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营养与健康监测和学生体质监测,科学评价防控进展与效果。
积极锻炼身体
拒绝成为“小胖墩”
大家一起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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