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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计划报名在即,2021有哪些变化?(附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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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恩生涯规划研究院 · 升学指导栏目

  强基计划是2020年教育部新推出的一种招生模式,目的是为了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选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来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2021年,强基计划将迎来第二批学生。4月临近,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也将于近期发布,不过关于强基计划今年会做哪些调整和变化,相关高校招办主任纷纷做了透露,对家长和考生来说“重大利好”。那么,2021年的强基计划将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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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或会增加考试确认环节

  2020年,全国已有36所高校率先实施强基计划招生,由于强基计划没有确认环节,导致很多考生弃考,不少想上强基的考生失去机会,大部分高校没有招满。

  北京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兰州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多所高校第一次都没能顺利完成强基计划招生计划,而是进行了二次的补录。其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补录46人,未完成率为21.9%,复旦大学补录124人,未完成率高达59.05%。

  2021年,如果能加入确认环节,应该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这种招生名额的浪费,对考生和高校来说,将形成双赢局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邓怡透露,今年强基计划可能会在考试前增加确认环节。

  

  调整招生计划数量和招生专业

  由于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遇冷,所以2021年强基计划在招生数量上,学校可能适当收紧,强基计划本身主打的就是“小而精”,招生数量不必太多。

  在招生专业上,据介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今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五大优势基础学科专业,这些专业将依托相关专业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对“强基计划”的同学采取小班化培养,并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实现本研一体化教学,力争培养一批在人工智能、高端芯片与软件、先进制造、新材料、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拔尖创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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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或可兼报多个专业

  多数高校在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里明确规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这意味着,即使考生对强基计划中的专业非常感兴趣,也立志想要在该专业中有所建树,但如果报考了某个强基计划专业却没能被录取,他就不再有机会被其他大学的强基计划录取。所以2021年的强基计划可能会解决“兼报”的问题。

  除了上述几点,2021年强基计划的招生办法会在去年的基础上在入围标准、校考程序、认定依据等方面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可参考今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

  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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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聚焦国家亟需的关键领域和重大基础学科需求,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在部分省份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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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我校强基计划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凡在我校强基计划安排有招生计划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以下简称五大联赛)二等奖及以上。

  注: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省份试点招生。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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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具体分省计划将于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中公布。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照系统中公布的分省计划,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且我校不安排专业调剂。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报名考生需进入系统完成考生确认环节,并签订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围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择优确定入围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并公示各省各专业入围标准。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总分相同时全入围。对于报名我校的第二类考生,可破格入围我校综合素质测试

  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考核办法

  6月30日至7月1日期间举行我校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通知),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学校考核”和“体育测试”。学校考核包括基础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运用能力。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使用。体育测试为达标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取,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男),达标成绩2.05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达标成绩25个。

  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测(需在体育测试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证明)。

  (六)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计算方法折算,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2.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的数学、语文、理综(高考改革省份为物理)、外语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于7月5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培养方案

  我校将集中优质办学资源,面向强基计划录取考生构建“价值塑造、知识养成、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对基础学科的探索兴趣与潜能。在读期间,注重强化数理基础,注重交叉融合,实行导师制、精英化、小班制和科教协同育人的“一生一案”培养。针对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以学科交叉培养。本科期间实施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分流和补入机制。我校为每位强基计划录取考生提供科创活动及实践专项经费支持,激发创新能力;开辟多样化国际交流通道,进行国际联合培养;建立各类奖学金等激励机制。

  

  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选拔过程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到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之外的专业就读。本科期间阶段考核后退出的学生原则上限于到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对应的普通班。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北京市的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会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等渠道进行通知。

  

  监督保障机制

  (一)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方式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

  010-68913345,68949926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电子邮箱:

  admission@bit.edu.cn

  监督电话:

  010-68918032

  本科招生网址:

  http://admission.bit.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附:2021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入口链接

  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我们可以进入强基计划各高校简章发布及报名入口,各高校虽然未公布2021招生简章,但是系统显示页面为2021年强基计划报名登录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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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6所强基计划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一、阳光高考平台

  各高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及报名地址如下:

  1、北京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

  2、清华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3

  3、中国人民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2

  4、北京师范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

  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6

  6、北京理工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

  7、中国农业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19

  8、中央民族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2

  9、南开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5

  10、天津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6

  11、大连理工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41

  12、吉林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83

  13、哈尔滨工业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13

  14、复旦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15、上海交通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8

  16、同济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7

  17、华东师范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

  18、南京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

  19、东南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6

  20、浙江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

  2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

  22、厦门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84

  23、山东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2

  24、中国海洋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

  25、武汉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6

  26、华中科技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7

  27、中南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3

  28、国防科技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91002

  29、中山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

  30、华南理工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61

  31、四川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0

  32、电子科技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4

  33、重庆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

  34、西安交通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

  35、西北工业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9

  36、兰州大学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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