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Case analysis

重磅!多省加分政策变严!2021年各省高考加分政策新鲜出炉!

z1.png

  博恩生涯规划研究院 · 升学指导栏目

  目前,已有省份公布了2021年高考加分政策,福建、安徽、贵州等省份将逐渐减少高考加分分值,具体如何调整?小博士帮大家汇总各省加分政策,供大家参考~

  陕西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1.最多加20分:(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2.最多加10分:

  (第47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第48条)同时符合第46条、第47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

  各省(区、市)应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依据法律法规,充分考虑近年来基础教育发展情况,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 合理降低加分分值。

  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地方性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包括第46条、第47条规定的分值)累加。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湖南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湖南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如省教育厅另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黑龙江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按以下范围、标准认定。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总参谋部统一颁发并编号的《入伍批准书》原件、《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和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证书”。三者一致的予以认定。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役军人考生须提交《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勋)章、《立功受奖证书》原件。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

  消防救援人员考生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黑龙江省消防总队(以下简称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考生家庭户口和《烈士证明书》或《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二者一致,可确认考生为烈士子女。

  1.有效革命烈士证明书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有市(地)级民政部门公章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2.因见义勇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人员的子女:需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

  如因烈士牺牲注销户口后,重新换发了户口,现户口中无烈士姓名的,可由当地公安部门和烈士原所在单位同时出具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军人批准单位及认定标准:荣获二等功以上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旅级至军区不等;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团级至军委不等。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立功受奖证书》及与证书相符的军功章和立功受奖登记表(复印件)。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的父或母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2005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新式《残疾军人证》原件和《评残审批表》复印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因公牺牲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团级至大军区级不等。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考生父或母所在部队团级(含)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或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考生。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需出具由总参谋部统一颁发并编号的《入伍批准书》原件和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安置证明,二者一致的予以认定。消防救援人员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2.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残疾人民警察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省民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伤残人民警察证》(新版)或县(含)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旧版),旧版《伤残人民警察证》等级套改新版办法为:特等套改一级、一等套改三级。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认定,以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安英模证明书》和《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称为归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在国内的子女称为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指祖籍台湾省的我省户籍考生。

  (七)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全国院校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使用朝鲜、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是否是本民族,否则不予认定。

  (九)户籍在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全国院校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江苏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广东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从2015年起,广东省高考加分只保留4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加分对象和对应分值如下:

1.jpg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除了烈士子女(指其他烈士子女)本科、专科都是加20分之外,其他类型加分都为5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象如下:

2.jpg

  浙江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加分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6.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高中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等的加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审核合格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并由高考报名点打印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7.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可降至普通类第二段线,专科预科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40分。

  安徽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2021年加分调整内容:

  安徽省将逐步取消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自2022年起,取消“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2020、2021年符合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安徽省省属高校招生。

  一、加分项目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5分;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安徽省省属高校招生。

  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二、优先录取项目

  参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先录取范围如下: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

  三、政策优待项目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优待项目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2021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等如有新变化,将以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政策执行。

  福建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加分调整内容为:

  1.2021年,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从过去的10分调整为5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

  2.少数民族考生,2021年加分分值从过去的10分调整为5分,而且,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厦门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户籍在鼓浪屿的符合“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才有加分资格,其他的少数民族,只能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1年福建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对于已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1年6月30日前因相关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二、哪些考生可享受政策?如何加分?

  ✔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加分对象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

  福建省19个少数民族乡指:

  福鼎市硖门乡、佳阳乡,福安市坂中乡、穆云乡、康厝乡,霞浦县盐田乡、水门乡、崇儒乡,蕉城区金涵乡,龙海市隆教乡,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连江县小沧乡,罗源县霍口乡,惠安县百崎乡,宁化县治平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庐丰乡、官庄乡。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备注: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最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综合分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山东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可重复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下列4类考生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此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司法部、教育部《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江西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35.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36.凡符合第3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层层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考生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有关单位出具证明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将于6月30日前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集中公示。

  3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8.文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

  39.边防子女预科班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河北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后,三侨考生按省侨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参照执行的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于11月15日前将经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机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贵州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贵州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政府台办等八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针对全国性加分项目方面,《实施办法》指出,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上述项目加分分值与2019年加分政策规定分值保持一致。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由10分调整为5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按“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分阶段分步实施”原则进行了调整。

  《实施办法》规定,新划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区域分为三类:

3.jpg

  《实施办法》明确,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分区域分阶段逐步降低:2022-2023年,一类区域加5分、二类区域加10分、三类区域加15分;2024-2025年,一类区域不加分、二类区域加5分、三类区域加10分;2026年起,一、二类区域均不加分,三类区域保留5分加分。

  针对地方性加分项目,逐步降低分值并逐步取消。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项目,从2022年起,该项目加分分值由10分降低为5分,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不再享受该项目加分照顾;获得省级“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分值由原来的10分逐步降低,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5分,2024年以后取消加分;获得市州、县级“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由原来的5分逐步降低,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2分,2024年以后取消该项目加分。

  同时,对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跨县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一是若考生原户籍所在地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地属于同一类加分区域,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二是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与考生原户籍所在地属于不同类加分区域,且该类考生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县区或原户籍所在县区学校就读,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加分;若该类考生未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县区或原户籍所在县区学校就读,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三是执行时间。该类考生自原户籍所在县区脱贫摘帽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报名参加高考,执行上述照顾政策。

  贵州省教育厅还就《实施办法》中贵安新区的具体范围进行明确界定,贵安新区是指《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党发〔2013〕4号)明确的直管区管辖范围,即贵阳市花溪区湖潮乡、党武乡,贵阳市清镇市红枫湖镇平寨村、芦猫塘村、中一村、中八村、兰安村、池菇村、中八居委会,安顺市平坝区的马场镇、高峰镇。

  云南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 20分。

  1.农村独生子女考生——报考云南省内院校,按加分后的总分投档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时加15分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申报条件

  ①考生为应届高中毕业生;

  ②有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

  ③父母均为农业户口;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其他加分政策——报考全国院校,按加分后的总分投档

  世居:一般指世代居住,几辈人都住在这里;

  内地:指除25个边疆县及8个执行边疆县政策的县以外的县区;

4.jpg

1.世居我省边疆县的考生

  世居我省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25种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籍、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申报条件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2.世居我省19种少数民族考生

  世居我省的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申报条件:民族与父或母一致。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3.世居我省农村彝族壮族考生

  内地农村户籍世居我省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

  申报条件:

  ①民族与父或母一致;

  ②父或母及考生均为农业户口;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4.世居我省高寒山区少数民族考生

  世居在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我省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申报条件:

  ①民族与父或母一致;

  ②父或母及考生户口一直在高寒贫困地区;

  ③父或母一直在该地区工作或务农;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5.华侨子女、归侨及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华侨子女、归侨及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申报条件:考生本人是华侨子女、归侨及归侨子女、台湾户籍的考生。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6.烈士子女考生

  被认定为烈士的子女参加高考加20分。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高考,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广西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 20 分。(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4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 10 分。

  48.同时符合第 46 条、第 47 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各省(区、市)应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依据法律法规,充分考虑近年来基础教育发展情况,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地方性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 20 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包括第 46 条、第 47 条规定的分值)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凡符合第 46 条、第 47 条有关情形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49.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 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 10 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 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 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 15 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 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0.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可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或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宁夏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已经公布,政策中包含哪些考生可以获得高考加分,高考加分分值也比较明确。下面是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制定的宁夏高考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的通知》(教基〔2020〕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以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4、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5、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审核盖章的登记审核表为审核依据;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四、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完成(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和“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六、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六年后,不再享有山区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其中,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七、银川一中民族班和吴忠中学民族班的山区户籍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八、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含)以上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取照顾分值的一项予以照顾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九、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荣获2次三等功以及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或在宁驻军服役累计满25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宁夏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红寺堡区工作,以及在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者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 投档线 的,应予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凡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接受监督。

  享受照顾政策(不含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并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新疆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招工作通知》得知,自起,新疆高考取消自治区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加分项目;取消了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加分项目;取消了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6名者的加分项目。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高考总成绩。从起,新疆高考比赛类加分项目中,可加20分。享受这一加分政策照顾的是在高中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保送方面,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高考加分项目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大类。加分政策设立以来,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历来对语言文化差异大、教育质量还不高的一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实行高考加分的政策,这是支持少数民族学生取得较好教育水平的重要措施。其最终目的,仍然是实现我国各民族的教育平等。我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由教育部根据各地区教育水平不同而制定,其优惠政策、优惠幅度等都不尽相同。

  上海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5.png

说明:

  1.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

  2.以上加分项目只适用全国统考招生阶段。

  3.以上加分项目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4.以上加分项目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天津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加分政策

  9.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增加20 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

  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 分投档。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 分投档。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

  分投档。根据市教委、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民宗委和市

  台联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 号)相关规定,自2023 年

  高考起,该项加分分值均调整为5 分。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 分投

  档。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

  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 号)相关规定,

  自2023 年高考起,该项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

  中,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四区”(边疆、山区、牧

  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

  (盟)、自治县(旗)等,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面向本市所属高校投档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 分

  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

  核、市区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还须按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

  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申报考生必须按有关规定

  办理相关手续,交验相应的证件、证书,由区招办负责将相关

  证明材料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10.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

  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

  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

  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 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

  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

  作累计满10 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 年或达到飞行最

  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 年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 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

  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现役军

  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的,可以由高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

  -18-

  取。&am

  • 扫码关注官网微信

  • 扫码关注老师微信

电话:029-89315585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3号文华大厦5F

Copyright©2018 陕西博恩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陕ICP备16016668号-3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593号